各系部:
根据山工院字〔2010〕57号《山东工业职业学院院长奖学金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山工院字[2010]56号《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山钢奖学金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开始评选本学期的院长奖学金和山钢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0级高职在校生。
二、名额分配
系部
| 山钢奖学金名额
| 院长奖学金名额
|
电气工程系
| 12
| 12
|
冶金学院
| 11
| 11
|
机电工程系
| 11
| 11
|
工商管理系
| 6
| 7
|
建筑与信息工程系
| 10
| 9
|
合计
| 50
| 50
|
三、评选条件、程序、办法
按照文件规定(见附件)。
四、具体要求
各系部要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的院长奖学金、山钢奖学金评审推荐小组,负责院长奖学金、山钢奖学金的申报、初评、公示、推荐上报等工作。系部评审推荐小组认真审核申报者资格及材料,根据院长奖学金、山钢奖学金评分办法,对每个申报者进行客观、公正、公平、综合评分、评议,形成推荐意见,按分配名额1:1.2的比例形成拟推荐人员名单。将拟推荐人员名单和基本情况在系部进行公示,公示异议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通知中要包括公示期、异议反映渠道、系部和学生处联系电话等内容。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审核
须报送审核的材料类别和数量:
1.各申报者提交的全部个人申报材料(成果、论文等仅须提交经系部审核盖章的复印件,原件退还申报者。山钢奖学金审批表中按山钢要求,“山钢集团审核意见”改为“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审核意见”),装入文件袋中,同时制作个人申报材料目录贴到文件袋上(格式见附件)。
2.系部须提交的材料:①评议推荐报告一份,内容包括申报情况,审核情况,评审推荐小组评分、评议情况和推荐结果,公示情况等;推荐报告须加盖系部印章,推荐结果要有评审推荐小组成员签字;②《推荐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一式2份(见附件);③其他要求提供的证件材料。评议推荐报告和《推荐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同时提供纸质稿和电子稿。
呈报的评审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填写打印规范、整洁,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
请各系部于2012年3月28日前将须报送审核的材料报学生处。
说明:1、希望各系部一定要推荐符合条件当中的最优秀的学生。
2、院长奖学金和山钢奖学金不可兼得。
3、已获得2010-2011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再申请山钢奖学金。
4、已获得2010-2011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只要符合院长奖学金申请条件,不存在山工院字〔2010〕57号《山东工业职业学院院长奖学金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六款的情况,可自动获得院长奖学金荣誉证书,由系部负责审核,在系部公示5个工作日,于2012年3月28日前上报《自动获得院长奖学金荣誉证书名单》(纸质稿、电子稿),格式见附件。
院长奖学金山钢奖学金个人申报材料目录
推荐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学生处
201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