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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a href='/11/ShowAuthor.asp?ChannelID=1003&AuthorName=资助管理中心' title='资助管理中心'>资助管理…</a> | 发布日期:2012-09-27 】

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各系部:

请根据山工院字〔2011〕26号《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认真组织评选2011-2012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共七名):

冶金学院:2名;电气系:2名;机电系:1名;建信系:1名;工商系:1名

请于10月15日前报送有关材料给高群老师,有关电子稿请同时发给我一份,系部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须报送审核的材料类别和数量:

1、评议推荐报告一份(纸质稿、电子稿),内容包括申报情况,审核情况,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分、评议情况和推荐结果,公示情况等;推荐报告须加盖系部印章,推荐结果要有评审推荐小组成员签字;

2、所有拟推荐人员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双面打印,限一张纸。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人和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院(系)意见”栏中,必须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不得只简单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字样作为院(系)意见;签名处必须为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的签名和院(系)公章,不能用院(系)公章、个人签章代替领导签名;

3、《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审批汇总表》一份(纸质稿、电子稿);

4申请学生2011-2012学年成绩单,系部盖章;

5、个人总结(不少于800字);

6、电子稿照片;

7、其他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几点注意事项:

1、各系部要严格按照程序评选,成立系部资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选。

2、请将本系部国家奖学金名额、评选要求(包括评选条件、申报时间、评选程序等)张贴在系部公示栏。让同学们知道要评国家奖学金了,什么样的人可以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什么样的人不能申请国家奖学金,本系一共有几个名额,以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3、各系部可以将未评上国家奖学金的其他候选人作为下一步评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候选人。

4、上级要求“对于各高校报送的获奖学生中经评审专家认定确实达不到相关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的,将直接取消获奖名额,不再允许更换人选”,所以请各系部认真审核有关材料,如有不符合上报要求者,将直接取消该系部获奖名额,不再允许更换人选。

学生处

2012-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