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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活动申请程序与审批办法
【作者:<a href='/11/ShowAuthor.asp?ChannelID=1007&AuthorName=学生处' title='学生处'>学生处</a> | 发布日期:2013-05-10 】

为了加强社团联合会对学生社团的审定、批准和监督的力度,并使我院各社团活动的审批运作步入一个规范化、正规化的新型管理模式,特制定本办法。

一、社团活动

1.社团活动必须在不影响、不妨碍学校教学、生活秩序和各类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进行。原则上不准占用上课时间,特殊情况要报学生处批准。

2.社团在举办计划表上的活动三天前向社团联合会提交书面申请 报告及计划书,经院团委批准后方可实施。活动结束后以最短的时间把活动的通讯稿、活动总结由社团负责人向社团联合会上交。

3.社团举办与院内其他单位或院外团体、单位的联合活动,需事先征得社团联合会的同意后并上交单位的有关证明资料及活动方案,由院团委审批后,方可进行,不准先斩后奏。

4.社团举办有我院教师参加的活动,必须经社团联合会批准并经院团委后方可进行。

5.社团活动实行公开原则、出具广告、公告、海报、通知等有关社团的一切活动必须注明各社团名称并在批准后方可公布,任何社团不得盗用指挥部门或其他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

6.学生社团在各章程、制度允许的范围内独立开展活动。但是遇到大问题和活动冲突,必须服从社团联合会的协调和决定。

二、审批标准

1.计划提交

社团活动分为内部活动和面向全院的大型活动两类。

(1) 内部活动

各个社团应在活动开展三天前向社团联合会提交申请书、活动计划。

计划书包括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概况。活动的意义、内容、时间、地点、活动规模、主办单位及具体形式、邀请出席的领导与嘉宾。

第二部分:预算案。包括各项活动支出的预算清单及经费来源,以及活动场地解决的办法。

(2) 面向全院的大型活动

各社团应在活动开展五天前向社团联合会提交申请书和详细的活动计划书。

计划书包括两部分:

第一部分:概况。活动的意义、内容、时间、地点、活动规模、主办单位及具体形式、似邀请主席的领导与嘉宾。

第二部分:预算案。包括各项活动支出的预算清单及经费来源,以及活动场地解决的办法。

(3) 面向全院的大型活动

各社团应在活动开展五天前向社团联合会提交申请书和详细的活动计划书。

计划书包括两部分:

第一部分:概况。活动的意义、内容、时间、地点、活动规模、主办单位及具体形式、邀请领导与嘉宾。

第二部分:预算案。包括各项活动支出的预算单及经费来源,以及活动场地解决的办法。

第三部分:工作安排。包括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和活动举办时的具体安排。

2.计划预审

各社团将活动计划书提交至社团联合会会后,首先由社团联合会会长团进行预审,在预审过程中,社团联合会将根据具体情况建议社团对活动计划做出相应修改。如该社团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不接受建议,社团联合会有权不予预审。

3定稿审批

预审通过后,需上报院团委批准。院团委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

三 监督管理

申请书批准后,社团计划正式执行,社团联合会秘书将对整个计划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活动现场在执行过程中与计划不相符合,上报院团委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 有指导教师社团需要把指导教师讲课记录上交社团联合会,每月到社团核实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