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心理健康 > 规章制度 > 正文
心理测验工作者守则
【作者: | 发布日期:2021-04-12 】

1、坚持科学、认真的工作态度,遵守心理测验实施及管理的相关规定;

2、测验工作者必须了解自己的能力限制,不做自己不熟悉或没有把握的心理测试;

3、测验工作者必须在施测前向来访者说明心理测验的内容和目的,并在施测后作出慎重的专业解释;

4、心理测验工作者必须对当事人提供真实的心理测试信息,不做虚假和歪曲的断言;

5、测验工作者对当事人提出超出自己职能范围要求,不得予以帮助;

6、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对测验材料、学生心理档案等,均应作为专业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当事人许可,不得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