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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教师首询负责制度
【作者: | 发布日期:2021-04-12 】

1.负责来访学生第一次访谈的咨询教师为此个案的首询咨询教师。

2.首询咨询教师为此个案的负责人,他必须将此个案认真完成,直至结案。

3.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个案,则根据《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心理咨询转介制度》进行转介。

4.转介工作按要求完成之后,个案的负责人转为接受转介的心理咨询教师或专业医疗机构。